湖北省“十三五”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解读
一、规划背景
随着湖北省城镇化进程加快,城镇污水排放量持续增长,水环境治理压力日益增大。为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,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发布了《湖北省“十三五”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》(发改环资〔2016〕2849号),旨在系统推进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,改善水环境质量,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。
二、总体目标
规划明确提出,到2020年底,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显著提升,全省城市、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%和85%以上;重点镇污水处理率大幅提高;再生水利用率进一步提高,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%以上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明显提升,城镇水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。
三、主要任务
1. 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
针对现有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的地区,新建和扩建一批城镇污水处理厂,重点推进县、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,填补设施空白。加强管网配套,推进雨污分流改造,提高污水收集率。
2. 推进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
在水资源短缺地区,统筹规划再生水利用设施,将再生水用于工业冷却、市政杂用、生态补水等领域。鼓励新建城区同步建设再生水回用管网,提高再生水利用率。
3. 强化污泥处理处置
推进污泥稳定化、无害化、资源化处理处置,鼓励采用土地利用、焚烧发电、建材利用等方式,杜绝污泥二次污染。
4. 提升运营管理水平
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管体系,推行专业化、市场化运营,完善价格机制和财政补贴政策,确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。
四、保障措施
- 政策支持:完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,加大财政投入,拓宽融资渠道,鼓励社会资本参与。
- 技术支撑:推广先进适用的污水处理和再生利用技术,加强人才培养和技术交流。
- 监督管理:强化目标责任考核,建立定期调度和评估机制,确保规划落地见效。
五、实施意义
该规划的实施将有力推动湖北省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,提升水污染防治水平,促进水资源循环利用,对改善长江经济带水生态环境、保障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安全具有重要意义,为湖北省绿色发展提供坚实支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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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10-20 00:21:55